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2007年4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93号令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以...[详情]
发布时间:2014-06-05来源:原创点击:12978次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2002年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详情]
发布时间:2014-06-05来源:原创点击:12336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 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国家计生委主任 张维庆 二○○一年十...[详情]
发布时间:2014-06-05来源:原创点击:12924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33号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9月2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详情]
发布时间:2014-06-05来源:原创点击:13302次
人口科技〔201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局): 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2010年,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启动了国家免费...[详情]
发布时间:2014-06-05来源:原创点击:14259次

首页 上一页 1 ... 9 10 11 12 13 14 15 ... 17 下一页 尾页 共81条记录 12/17

专题

返回首页|走进医院|医院新闻|科室介绍|就诊指南|医护动态|党建园地|教学科研|医院文化|联系我们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滨河院区:罗庄区清河南路1号;大学院区:兰山区聚才六路3号;启阳院区:兰山区启阳路187号。
健康咨询热线:400-6090-776 Copyright@2019 All right reserved.
本网站疾病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疗依据;本网站医院图片及商标权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转载。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