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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INFORMATION DISCLOSURE

传染病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文件类别

全院文件-医疗管理

文件编号

H-C-ZD-086

制定部门

公共卫生科

发布部门

质量管理科

生效日期

2020年7月18日

版本/修订

A / 0

文件总页码

2

修订日期

20255月9日

1 目的

加强传染病门急诊预检分诊,做到传染病患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 适用范围

全院

3 定义:无。

4 权责

4.1本制度由公共卫生科、门诊部、医务部、感染管理科等科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4.2 本制度由公共卫生科、门诊部、医务部、感染管理科等科室负责监督。

5 政策

5.1 医院门急诊设置预检分诊工作台,加强对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

5.2 预检分诊工作人员须由熟悉门急诊工作流程、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医务工作人员担任。

5.3 门急诊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因紧急事由暂离开时,必须由能力相当的人员替代。

5.4 加强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定期开展预检分诊工作人员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以防交叉感染。

5.5 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记录,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依照传染病预检分诊程序执行同时,及时进行传染病上报及预警工作。

5.6 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简要了解病情,确定就诊科室,初步评估患者病情,根据病情分级标准,实施分区救治。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按照规定要求及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或相关科室。

6 工作流程:无。

7 标准/依据

7.1 法律法规

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7.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自2011年1月8日起施行。

7.1.3《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2009年5月25日起实施。

7.2 有关标准

7.2.1《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4.3.3.1。

8 培训计划

 

具体做法

1.新进人员

加入到岗前教育培训内容中

2.在职人员

全员培训

3.培训通道

OA下载学习,线下培训,专题培训

9 表单附件:无。

10 文件修订记录

修订日期

修订后版本

更改的内容描述

2025.5.10


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要求变化;分管院领导变更

11 审核批准

   

审核/批准签字

签署日期

 

公共卫生科

部门负责人:孙晓波

2025年5月9日

 

门诊部

部门负责人:高  

2025年5月9日

医务部

部门负责人:孙晓琳

2025年5月9日

感染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刘爱花

2025年5月9日

院领导批准

    分管副院长:孙承华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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