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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INFORMATION DISCLOSURE

关于印发《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廉洁从业专项行动(2022-2024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廉洁从业

专项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卫健委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水平,持续净化行业风气,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有关工作要求,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持续纠治卫生健康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卫生行业公平正义,提升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推进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行动目标

2022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院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按照《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规定,细化明确“红包”内容,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执纪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工作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督导

工作职责:

1.制定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工作;

2.积极发挥小组的领导能力,组织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合作,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

办公室主任:王景明(兼)

办公室职责:明确部门职责、拟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实施督导检查、汇总整改情况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重点检查收受“红包”、回扣等违反行业纪律要求的行为。重点检查行风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

1.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在门诊、住院病区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配合科室:医务部、门诊部、护理部、药学部、医学装备科、招标采供部、医患关系办公室、审计科、信息科)

2.细化明确“红包”内容。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并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明确处罚红线。(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3.落实纠治“红包”责任。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院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主管部门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配合科室:医务部、宣传科,各临床医技科室)

4.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提高就诊效率。(责任科室:门诊部配合科室:信息科、医务部、护理部、各临床医技科室)

5.完善“红包”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配合科室:信息科、安全保卫科)

6.严防各类形式回扣。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配合科室:药学部、医学装备科、后勤保障部、各临床医技科室)

7.严守各项招采纪律。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各项内控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责任科室:招标采供部配合科室:药学部、医学装备科、后勤保障部、财务部、纪检监察室、审计科、各临床医技科室)

8.严控药品耗材使用。严格落实管理职责,加强药品耗材双十点评,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责任科室:医务部配合科室:药学部、招标采供部、纪检监察室、审计科)

9.严惩违规违法人员。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三有”)的方式,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台账。各采购部门负责登记医药代表备案企业信息、涉及医药产品信息、相关工作人员信息。为登记备案的医药代表制作标识明显的工作牌,医药代表进入院区必须佩带统一工作牌。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配合科室:药学部、招标采供部、医学装备科、后勤保障部、信息科)

(二)严肃查处不合理诊疗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医保局《关于转发省<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临卫医函〔2021〕8号),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药品、滥开检查,小病大查,大病乱查等严重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问题。对于未依法依规执业,未经许可擅自执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行为,恶意借用、套用他人代码开具处方、不遵守统方管理规定“非法统方”的行为坚决打击、从严处置。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处理相关医务人员。(责任科室:医务部配合科室:质量管理科、门诊部、护理部、药学部、医疗保险管理科、财务部、医患关系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各临床医技科室)

(三)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重点检查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要重点检查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对一些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进行重点检查。(责任科室:医疗保险管理科配合科室:医务部、门诊部、护理部、财务部、医患关系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计科、各临床医技科室)

(四)严格检查医疗卫生服务服务不优和收费不合理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了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和处方点评等6项制度,是否在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等10项创新医疗服务方面落实了各项工作措施,对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的要提出严肃批评,督促其强化工作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服务态度恶劣的医疗卫生人员和服务不到位的科室,要坚决予以处理。各部门要对照检查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的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核实,事前未告知患者取得知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临时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项目收费,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责任科室:医务部配合科室:财务部、质量管理科、门诊部、护理部、医患关系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各临床医技科室)

(五)完善行风组织体系和行风制度建设。认真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加强行风管理队伍,配齐负责行风建设工作专(兼)职人员。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采、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要有完备的风险点管控措施。要探索完善“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规避、主动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在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给予充分体现。(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配合科室:人力资源部、党务工作办公室、科教部、医务部、护理部)

五、步骤安排

专项整治自2022年1月开始,到2024年12月底结束,重点做好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提升、学习教育、总结交流5个方面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官网平台、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专项行动,使全院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知晓此次专项行动。在门诊大厅或官方网站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举报途径,广泛征集相关线索。2022年1月底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底前)。各科室要按照《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建立完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登记、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处置上报、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药品耗材监测管理制度等院内“红包”、回扣的防控工作机制,建立无红包医院、诚信医院公开承诺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5月底前,各科室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持续整改提升阶段(2022年6月至2024年12月)。一是建立健全行风巡查制度,加强部门间联合整治。定期开展行风巡查,把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内容纳入行风巡查和日常监督考核工作,着重检查“红包”、回扣线索问题调查处理、相关人员惩处以及有关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完善等,督促各科室查缺补漏,整改提升,推动廉洁从业行动制度化、常态化,扎实推动行业作风建设。2022年—2024年,每年度开展行风巡查工作不少于2次。

(四)强化总结交流(贯穿始终)。各牵头科室要在每季度、每年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度、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应包括:工作制度制定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效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将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切实落实整改,不断提高行业作风建设水平。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党对行风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带头引领作用,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充分运用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以党史学习教育指引行风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行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总结运用党风廉政工作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故事,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新建,并做好贯彻落实。全院各科室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廉洁从业专项行动计划各项要求,真正把廉洁从业作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行业形象的重要抓手,为人民群众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

(三)强化教育宣传。各科室要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宣传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

信息公开监督机构

1、医院服务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39-3216512
信箱:fybjyjw@163.com
地址:临沂市清河南路1号行政办公楼6楼
2、临沂市卫健委电话:0539-8313079  
信箱:swjw@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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