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进一步做好我院行风建设工作,通过深入系统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持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和职业素养。
2 适用范围
全院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院内提供服务、接受医院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
3 定义/术语
指医院为促进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开展行风教育的制度。
4 权责
4.1本制度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4.2 医务部负责对医疗、医技人员的行风教育管理,护理部负责对护理人员的行风教育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的行风教育管理,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党员的行风教育管理,纪检监察室负责统筹全院工作人员的行风教育管理。
4.3全院各科室负责对本制度的落实、监督和建议。
5 政策/规程
5.1组织领导
5.1.1 医务人员行风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在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具体抓工作落实,各科室负责人为行风教育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5.2行风学习教育培训内容
5.2.1 制定年度行风学习教育培训计划, 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职业精神、医疗卫生行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正面典型和警示案例等专题教育培训,深入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
5.2.2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行风建设方面的要求,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行业作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的文件和规章制度,结合医院存在的实际问题,强化医德医风纪律,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采取正确措施加以引导。
5.2.3 将医德医风教育、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纳入新职工的岗前培训,充分利用先进典型开展榜样教育,弘扬时代主旋律。
5.2.4 结合院内外发生的行风典型案例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医德医风典型案件剖析等反面教育活动,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强化医德医风底线意识。
5.2.5 积极发掘弘扬医院正能量,树立身边先进典型,充分利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
5.2.6 定期通报医疗投诉和举报事项,剖析投诉和纠纷案例,举一反三进行点评,并根据医院各个时期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5.2.7 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职工群体活动中。
5.2.8 组织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常态化开展行风教育和谈心谈话。
5.2.9 实行行风问题“一票否决”制,与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直接挂钩。
5.3 行风学习教育培训方法与时间
5.3.1 根据医院年度行风学习教育培训计划,以支部、科室为单位,组织职工学习,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行风教育学习,医院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牵头开展一次行风教育活动。
5.3.2 新入职员工需行风教育全覆盖,且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3.2 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培训、座谈、继续教育、专家讲座、考试、通报典型案例、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采取理论学习与重点辅导相结合,组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开展教育。